摘要:「謫戍」(充军)的对象,让他们长期地出外远征,並到新征服的荒凉地方开垦,如河套地及桂林、南海等地,使边地得到开发。当时秦徭役法规定,首先征召有罪吏、赘婿及贾人(即商人);其次征召曾为商贾的人;再其次征召祖父母或父母曾为商贾的人。此外,富人也得先服徭役,称「发閭右」,最后才征召贫弱人家,称「发閭左」。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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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謫戍」(充军)的对象,让他们长期地出外远征,並到新征服的荒凉地方开垦,如河套地及桂林、南海等地,使边地得到开发。当时秦徭役法规定,首先征召有罪吏、赘婿及贾人(即商人);其次征召曾为商贾的人;再其次征召祖父母或父母曾为商贾的人。此外,富人也得先服徭役,称「发閭右」,最后才征召贫弱人家,称「发閭左」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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